装饰公司假借业主作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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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09:55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易知记者罗薛梅赵锐)“我从未委托‘美的家’为我家进行装饰设计,更没有允许他们采用我家的照片作为样册。但他们冒用我的肖像照片刊登在其样册上进行宣传。”近日,家住南坪的市民廖女士遇到了这样的怪事。廖女士要求撤下照片并公开道歉,同时保留起诉的权利。廖女士的原装饰公司表示,从未向任何人和公司提供该照片。 10月21日,廖女士在“美的家”装饰公司样册上,发现了她家的照片。“我们家明
“我只要求‘美的家’撤下照片,没想到他们还扬言要叫保安把我和姐姐赶出商场。”廖女士表示,“我要求撤下照片,还要‘美的家’进行公开道歉,同时我还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22日,记者在“美的家”装饰公司门市内看到了样册。照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正在阳台忙碌的廖女士本人,但照片旁标注的业主却是“熊先生”、房屋所在地“今日阳光”等字样。廖女士称她家没有“熊先生”,也不是该楼盘。 该门市负责人杨经理称,样册是由公司策划部制作的,自己不清楚这件事情,需要进行调查。 原国盛装饰公司副总张先生表示,这组照片是由他负责拍摄,从未向任何人和公司提供过这组照片,不知道“美的家”怎么会有这组照片。同时,负责为廖女士家装修的段设计师也表示,他从未向“美的家”提供过自己的作品,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 对此,智圆律师事务所葛春喜律师认为,“美的家”侵犯了廖女士的肖像权,廖女士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让“美的家”停止侵害,并赔偿相关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