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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沉迷黄色网站 妻子愤而提出离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09:23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金文兵 实习生 辛秋成 杨可)丈夫浏览了一些黄色网站,妻子发现后,以此为由愤而提出离婚。

  23日,是个周末。当晚8时许,家住武昌水果湖的秋女士,打开家中电脑后,接连出现几个奇怪的跳窗广告,赫然是一些黄色图片。她手忙脚乱地关掉后,发现电脑的地址栏里有几个不熟悉的网址,她随意点击后,结果全是黄色网站。

  更可气的是,她在这些网站上还看到了她与丈夫的私生活方面的几张图片,只不过用黑块将她的眼睛掩住了。

  秋女士气坏了,此事肯定是丈夫所为。她质问丈夫,丈夫无所谓地说:这很正常。

  秋女士当即与丈夫吵了起来。见丈夫一点认错的表示也没有,她愤而提出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

  昨日上午,秋女士就此咨询:对丈夫的这种行为,自己能不能得到赔偿?

  湖北金卫律师所关欣律师认为:秋女士丈夫的过错行为,是导致双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秋女士也可以要求适当多分;但这种过错如果没有达到受到刑事处罚的程度,就不属于法定的过错赔偿范围,她无法以此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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