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不用政府投资建设的企业项目不再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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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0:43 汉网 | |||||||||||
(记者吴光振)昨日,市长办公会原则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我市就投资体制做出重大改革: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政府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不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昨日通过的实施意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
实施此项改革,旨在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实施意见》确定,实行核准制的项目,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政府主要就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符合行业准入标准、是否属于政府核准或审批而不应进行备案等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不纳入审核内容。 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实施意见》对核准、备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核准项目受理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办完。备案项目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5个工作日内办完。 据有关部门匡算,投资体制改革后,80%%的企业投资项目将直接实行备案制,只有20%%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相对于现行投资管理体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简化了申报程序,减少了审核内容,规范了审核行为,简便易行,将极大地方便企业投资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