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将正式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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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1:22 兰州新闻网 | |||||||||
本报讯 10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于近日经市政府同意下发,开始实施。 该《意见》指出,我市将抓紧理顺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得到落实,争取在2005年底以前完成理顺工作。县区各红十字会要根据工作需要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在未理顺体制之前,要保证有专职工作人员,能独立开展工作。
该《意见》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对红十字会接受用于救助和公益事业的捐赠物资,要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有关费用的待遇,优先安排运输、优先放行。对依法标有红十字标志运送救灾救济物资的车辆,经批准免交养路费和路桥通行费。 市、县区红十字会要组织群众普及救护知识,参与现场救护,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同时,市红十字会要积极组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站,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宣传、报名登记、咨询服务工作,推进全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开展。 作者:记者贾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