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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公开审理“刺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2:05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李南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刺字案”5名疑犯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

  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二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租房后,于8月10日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并
用黑墨水在二女的脸部、后背等多处部位刺字。另外几名嫌犯绑架期间参与部分犯罪行为。

  8月21日下午1时许,二女在被绑架10余天后获解救,宋光绪、柏智林、李启乾、李翠山、蒋仕春5名案犯也先后被缉拿归案。经法医鉴定,二女身上有多处文身及皮下出血,其面部文身造成两人面貌显著丑陋,已构成重伤。

  据了解,在庭审中,除蒋仕春外均表示认罪。第一被告人宋光绪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未进行辩解,在被问及其对实施的伤害有何感想时,他低声称自己很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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