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音]大悟县法院回应诉讼费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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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7:2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崔逾瑜报道:24日,湖北日报发表《一当事人质疑大悟法院收费》,大悟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昨日来到湖北日报,对当事人雷以胜质疑的“多收2000余元诉讼费”做出解释。 大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阮从洲说,原告农行大悟支行起诉的标的为215560元,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则为249840元,申请费1769.2元由被告大悟阀门厂承担。由于申请财产保全
至于余下的297.4元,是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对此,雷以胜说:“当初结案时,我曾向审判人员质疑过诉讼费一事,可对方未多做解释。现在费了这么大的周折,总算弄明白了,我对这迟来的解释表示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