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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公开审理“刺字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0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深圳10月25日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刺字案”5名疑犯日前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涉及当事人隐私,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当庭未作宣判。

  检方指控称,今年8月,重庆籍男子宋光绪、柏智林因无钱购买毒品,遂起意绑架发廊女谋财。二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租房后,于8月10日将两名发廊女带至出租屋内,对二女进行捆绑后向二女亲属索要赎金。在绑架期间,该案案犯先后对二女进行强奸,还进行
了殴打和惨无人道的折磨,并用黑墨水在二女的脸部、后背、臀部两侧、胸部等多处部位刺字。

  另外几名嫌犯绑架期间参与部分犯罪行为。8月13日晚,被告人李启乾根据宋光绪的要求来到出租屋,负责望风、看守被害人及买水、买快餐,后于8月17日晚离开了犯罪现场。被告人李翠山于8月12日和14日两次到出租屋给宋光绪、柏智林送毒品供其吸食,并于12日下午2时许,对受害人芳芳(化名)进行强奸。8月16日上午,被告人蒋仕春到出租屋吸食毒品时,对受害人甜甜(化名)进行了强奸。

  8月21日下午1时许,二女在被绑架十余天后获解救,宋光绪、柏智林、李启乾、李翠山、蒋仕春等5名案犯也先后被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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