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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同学6元钱虽未成年也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8:32 宁夏日报

  刘某等4人是梁平某中学女学生,今年4月25日晚10时许,4人在镇上溜冰场见到年仅15岁的女同学李某,将李某喊出溜冰场,对其殴打。刘某用烟头烫李某手心,另一被告人用嘴咬李某手臂等暴力手段,共抢得李某现金6元,并逼迫李某下跪发誓不得向学校举报后才让其离开。近日,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其中2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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