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两高监督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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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9:10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25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 41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报告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工作监督的情况。他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报告了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他说, 2003年以来,检察机关确立并实践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增强监督意识,注重监督实效;通过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察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增强法律监督效力;依法开展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改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执法。他还分析了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介绍了下一步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所作的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和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这四部法律案。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据介绍,这部法律也将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