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授权上海、江苏公安机关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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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7 公安部网站 | |||||||||
记者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经过紧张筹备,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于10月25日正式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 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前,5年期台胞证由香港、澳门两地被委托的办证单位和福州、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台湾居民在大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
此项措施实施后,今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宣布的大陆有关方面将进一步采取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3项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扩大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上海、江苏公安机关为台湾居民补、换发5年期台胞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