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零火灾零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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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19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芦燕娟)每年11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在今天召开的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我市明确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任务,提出要将森林火警起数和林木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本年度确保零森林火灾和零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控制在0.2%以内。 会议要求在森林防火期内,各地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林区野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在岗在位,确保火情信息上下畅通,发生森林火情后,及时准确上报情况,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因工作失职、森林防火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副市长赵文朝参加会议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