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丢失司机遭车主索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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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丘二帮老板开车,晚上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竟意外被盗。谁该为丢失的车负责,丘二对车有没有保管义务?这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今天,不服一审判决赔车的丘二晏某,又将与车主在市一中院对簿二审公堂。 去年6月,老板徐某花10多万元买了一辆货车,挂靠到我市一运输公司名下经营。徐某请了驾驶员晏某、杨某二人,一人一天,轮换开车。晏、杨两司机约定:交车时就将车开
今年3月13日晚上10点多,杨某按照老规矩,把车停在晏家楼下。次日凌晨3点多,晏发现车不见了,于是报警。车一直没找到,老板徐某将晏某告上法庭,要其赔偿损失10万元。 一审法院判令晏某向车主赔偿10万元。 晏某深感冤枉:开车挣不了几个钱,还要赔车。晏的二审代理律师、原野律师事务所饶敏律师个人认为:两驾驶员原有的停车习惯,车主也一直没反对,就应算是默认;车丢后,晏某赶紧报案,积极履行了救助义务。因此晏不应赔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