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蚊子引发敲诈罪夜啤酒喝来半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0:23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杨野)因为一只蚊子,引起人的贪欲,巴南人熊本华敲诈得手1500元,近日被巴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熊当庭追悔不已。

  今年7月13日凌晨1时许,熊本华同几个兄弟伙,在花溪镇民主村新街一快餐店喝夜啤酒,发现刚端上桌的菜汤内漂着1只肥肥的蚊子。几人找来老板讨说法,用语言威胁,要求老板拿1500元钱搁平,老板只得掏钱。第二天,熊即被警方抓获,追回赃款200元。巴南区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熊有期徒刑半年,并追缴其余赃款13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