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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炎手术让患者疼五年 医鉴:四级事故 院方:不能拿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1:26 黑龙江日报

  10日,本报的读者通过热线对记者说,5年前,她在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做了阑尾炎手术,可是该切除的阑尾并未切除,给她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今年6月30日,省医学会认定“四级医疗事故,:承担完全责任”的结论后,医院称,院方不能拿钱让患者告医院。

  2000年5月4日凌晨,李凤华因患急性阑尾炎到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就诊,由于病情重,当即手术,主刀医生姓李。手术记录上写着,“有化脓症状,切除阑尾约5厘米”并有“切
除阑尾送检”的字样。术后,李凤华并没有感到病情好转,反而感觉到腹部和胃部的疼痛加重。后经超大剂量消炎和胃部止痛药物静点,几天后症状得以改善。

  出院后,李凤华常伴有腹部疼痛,经常服用和静点消炎药物来消除疼痛。严重时多次去齐齐哈尔第一医院和市内几家大医院就诊,每次都被怀疑是阑尾炎,但因得知其阑尾已被切除,只能用消炎药物来缓解。

  2004年3月17日,李凤华腹部疼痛加重,去齐齐哈尔中医院就诊,患者向医生阐述了4年的病史后,医生为患者进行了诊查。18日做剖腹探查术,术中,医方请家属入室查验,阑尾部并未切除,也无切痕。术后做病理检验,确诊为急性阑尾炎。

  阑尾手术没有切除阑尾,那么到底切除了什么?为此,李女士做了多项妇科附件检查,最后经省医学会建议,2005年3月前往北京安贞医院做腹腔镜手术,结果证明附件无任何缺失。

  当李凤华拿到省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判定书后,找到医院,医院告知她是一名双阑尾的患者,医院不可能拿钱让她告医院。

  身心疲惫的李凤华说,医院做阑尾炎手术不摘除阑尾,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当她拿着医疗事故判定书找到医院时,医院的态度又如此冷漠和生硬,她心里很难受。

  今年10月11日,记者见到了齐齐哈尔第一医院负责医疗事故的张金柱副院长。他说,院方承认把给患者切除的阑尾丢失有责任,医生的确曾切除了患者发炎的阑尾,患者是双阑尾。患者的赔偿要求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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