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强制险”要买个明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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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4:45 新民晚报 | |||||||||
先不必问这个保险费该不该收,很多人更为感慨的恐怕是:为什么这个意外险能悄悄地收那么多年?这么多年,究竟有多少在火车上遭受意外伤害的人获得过保险公司的理赔?又是谁在纵容这种只收钱、不办事的行为? 由于来往于老家和工作城市间,笔者经常买车票,对火车票再熟悉不过了。车票上除了记载出发地、目的地、时间和车次等基本信息外,还有大把的空白地方可以说明一下本
车票包含“强制意外险”本来也无可厚非。在计划经济年代,我们只能认可,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垄断企业的行为,而他们的行为某种程度上又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但在市场经济年代,问题就要重新考虑了。特别是在1993年我们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明确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健康、人身安全、自主选择物品以及知情权等多方面的权益不受侵害。坐车买票,天经地义,但是,票价是多少?加收了什么?为什么加收?必须如实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更重要的是,当消费者因为乘火车而遭受意外伤害时,铁路运输企业和有关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协助理赔,真正让保险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作用。 现在,“航空意外险”购买与否已经改为由乘客自主决定,这是尊重乘客选择权、保护公平交易、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做法。火车票强制意外险买还是不买,也应当让乘客做主,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买了谁家的,要有凭证,便于理赔,也让消费者买个明明白白。广州日报(王文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