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提案卸任"元首"礼遇期限为4年 国民党表赞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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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5:56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0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亲民党团今天率先发起修“法”提案,将限缩“正副元首”的礼遇期限为4年。 据报道,亲民党团列举李登辉的各种礼遇,痛批既不合理又不公平,既然不合时宜,就得修“法”。亲民党团第一个提出修“法”版本,限缩礼遇期限只有4年,而对于亲民党的改革呼吁,国民党团在第一时间也表示赞同。
据了解,对于卸任“正副总统”的礼遇,亲民党提案4年,国民党则有有6年和8年的版本。而当初第一个提出要限缩礼遇程度的林浊水则是不以为然,并强调改革要有道理,不是比谁删的多,而不管礼遇几年,“元首”的礼遇限缩已经成为“朝野”共识,该怎么改,可以慢慢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