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 执法依据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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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17: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10月26日消息(记者洪波)从明年起,安徽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将本部门的执法依据向百姓公示,并将首次对各级执法队伍实行评议考核制。 根据新规,安徽省县以上各级政府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提出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依据,向有关部门报送审定,并于明年1月底前在政府公报、网站、报纸等载体上公布,让社会公众都能了解该部门的职责及执法权限。
从明年起,安徽省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考评制度,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过错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