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落实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20:45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 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二五改革纲要)提出,要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 二五改革纲要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在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判案的前提下,建立科学、统一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评估体系;改革法官考评制度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二五改革纲要强调,要完善人民法院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的方式、程序,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制度。 在司法宣传方面,二五改革纲要要求,规范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关系,建立既能让社会全面了解法院工作、又能有效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的新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