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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通报3起“涉软”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45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杨威) 昨天,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软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3起“涉软”案。据了解,有关部门将为举报者发放1000元奖金。另外,本报记者被聘请为延边州软环境建设监督员。

  今年7月1日,延吉市一物资回收公司曾某等人带着废钢完税单,到图们市经济局办理《延边州废旧物资准运证明》,按规定,应正常办理,但负责办理的经济运行科科员金某
提出每吨钢材要交纳30元费用。事后,经调查,向办事人违规收费是图们市经济局副局长朴荣鹤擅自决定的,2002年4月至今年7月1日共收了2000元,金某分得1000元,朴荣鹤分得500元,另一人吴某分得500元。

  另外,朴荣鹤还把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空白《证明》发放给和他有关系的回收公司,让他们自由开具。此案另外还涉及到图们市公安局李鸿秀的违纪问题。图们市纪委监察局于8月31日作出决定,给予朴荣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金某留党查看一年处分,给予李鸿秀留党查看二年处分。

  今年8月初开始,大石头林业局在其管辖范围内擅自设立收费站点,擅自制定收费标准。截至9月16日,大石头林业局违法收费18725元。此案正在调查中,相关人员将受到处理。

  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天桥岭林业局电力所违规向张家店大理石厂收取电费20250元,相关责任人被诫免谈话,案件正在处理中。(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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