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乌鲁木齐水价上涨0.57元对居民影响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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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22 乌鲁木齐晚报 | |||||||||
(新疆都市报 记者郭倩) 水价上涨势在必行,此次调整上涨多少,为什么要涨,对居民生活影响大吗,会不会有补贴?……10月24日,前来值守“都市行风热线”的乌市水务局副局长侯卫东、水务局建管处处长李俊、规计处副处长张小燕被一连串市民关于水价的问题给“重重包围”。
“水价上涨能起到两个主要作用。”乌市水务局副局长侯卫东介绍:“节水并逐步改善用水环境。”侯卫东解释,通过价格的杠杆作用,可以引导水资源的利用从低效益向高效益转变,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这次水价调整占比重较大的是污水处理费和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以体现污水处理费优先达到成本,也确保了城市水良性循环和合理重复利用。 水务部门规计处副处长张小燕解释,目前我国水费支出一般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为1.2%,乌市低于全国平均值,因此,水价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大的影响。 另外,政府在水价上也拟对低保户进行补贴,在现行每人每月159元最低生活保障金基础上再增加2至3元的水价补贴,具体补贴方案依乌市市发改委调价文件为准。 □新闻链接 根据5月8日乌市市委第5次常委会议暨市委、市政府第5次联席会议决定,在年内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1.53元上调为2.10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53元调整为2.22元;商业、服务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2.33元调整为3.18元;绿化、环卫、消防用水仍执行每立方米1.03元的现行价格;基建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3.03元调整为3.68元;特殊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7.46元调整为9.44元。 : (责任编辑: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