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新标准全国最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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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7:0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京10月27日消息(记者孙叶) 江苏省将从11月1日起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属全国最高水平。据了解,江苏省已连续三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江苏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样,当用人单位以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金和生活费时,也只需另行支付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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