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始签发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20:1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上海十月二十七日电 从二十六日开始,上海和江苏的公安机关开始正式办理补换发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在上海和江苏工作、学习、居住的台湾居民,原持有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如遇到到期、损坏、遗失情况,现在可由本人直接向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五年期新证。
以前公安机关只办理一次有效的通行证,有效期通常只有一个月,必须本人出境后,在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或港澳的中国旅行社申请才能补办。新的办理方式将给沪上台胞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