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生疫情各部门要24小时内互相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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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1: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日前,省卫生厅、省农委联合出台《省卫生厅省农业委员会人畜共患传染病合作机制》,成立协调小组、定期联合召开例会,就疫情通报、督导检查、疫情监测、专家合作等建立相应合作机制,共同做好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协调、配合,省卫生厅、省农委决定,实行定期、不定期疫情通报。双方按月以书面形式通报全省人畜共患传染
此外,省卫生厅、省农委主张广泛开展专家合作,分别建立专家库,吸收公共卫生和诊疗等相关学科专家参加,并建立专家定期会议制度,研讨防治工作中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王晓飞 本报记者 丰贤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