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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伤小偷后因故意伤害被拘留 家人表示不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1:08 东北新闻网

  晨报讯(记者陈军)刘孝领(化名)的家人这两天一直感到不解:刘孝领为了抓偷自家东西的贼,才把贼打伤的,怎么就被拘留了呢?

  律师表示,警方的做法是正确的。

  抓小偷掷物打伤小偷

  45岁的刘孝领和亲戚在沈阳市铁西新区齐贤街附近一个二层的门市经营玻璃。近一个月来,店门口装玻璃的箱套在夜里连丢了两次,于是,刘孝领每天夜里都要起来几回,看看放在门口的东西。

  据刘孝领的儿子说,24日凌晨2时许,刘孝领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把箱套往车上装,父亲招呼他起来时,那名男子正把装了一大摞箱套的手推车往小区外面推,父子俩拨打了110后下楼。

  “开门出去时,那男的又跑回来了,被我们堵在玻璃堆里了。那男的跑了两个来回没跑出去,就开始往旁边的大铁门上爬!”刘的儿子说,怕那男的跳门逃走,父亲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就扔了过去,“他啪的一声从门上掉了下来,正好掉在下边的废玻璃上,半天没动,咱也没敢过去!”

  父子俩又拨打了120。“看见120的人来了,那男的起来又想往门上爬,被人家拽下来了!”刘的儿子和急救人员一起将受伤的男子送进了医院。

  小偷住院抓贼者被刑拘

  从医院回来后,刘孝领父子去派出所作了笔录。“当天下午和第二天又被派出所叫去两回,后来让我回来了,把我爸留在那了!”刘的儿子说,26日,他们接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才知道刘孝领因故意伤害被刑拘了。

  对于这个消息,刘孝领的家人一时难以接受:“他来偷我们的东西,我们把他抓着了,咋把我们拘留了呢?”

  昨日,记者从医院方面了解到,受伤男子已经进行了头部手术,情况仍很危险。

  负责此案的派出所民警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拘留刘孝领是很正常的,这没有任何问题。警方表示:“人家侵犯了他的财产权,他无权侵犯人家的生命权!”

  律师:警方的做法是对的

  对此,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李振革律师认为,警方的做法是正确的。“小偷是在偷完东西逃跑时被刘孝领打伤的,他的行为已经给对方造成了伤害,可以认定是故意伤害。”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一位副教授也持有相同的观点,认为如果对方正在实施侵害行为,被侵害的一方有权采取紧急避险,阻止对方的侵害行为。如果对方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被侵害的一方有权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但是,无论上面哪种情况,被侵害的一方都没有权利伤害对方的身体。 ( 华商网-华商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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