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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算错可以追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8:57 现代快报

  黑龙江路社区晁女士反映:我的档案中工龄有三个版本,参加工作的时间分别标的是1958年、1962年、1965年。房改买房时材料上的工龄从1965年算起,但我是1958年就开始工作的,我觉得物质上和心理上都不平衡,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另外,当年在职时单位还少给我休了两次探亲假,现在能否有所补偿?

  记者核实报道:据了解,黑龙江路社区庞远珠主任已与劳动部门联系,经鉴定,晁
女士的工龄应从1958年算起。南京信世达律师事务所王煜卓律师解释,工龄和探亲假都属于政策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很难从法律角度解决。30年以上的工龄在房价上差别很小,可以请房改办工作人员建议原单位调整房价,并返还因工龄算错而多付的那部分房款。探亲假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在两个月内提出仲裁是有效的,但由于晁女士已经退休,仲裁时效已经过了,所以现在提出相关要求是无效的。快报社区记者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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