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荣膺全国文明城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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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1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据新华社电,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人事部日前作出决定,授予100名同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中央文明办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本市和平区荣获全国文明城区称号。
本市有3人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艾玉茹(女)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宣传处处长 刘方贤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崇仁里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立国北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本市东丽区新立街新立村、津南区小站镇东大站村、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西青区张家窝镇、北辰区宜兴埠镇、武清区梅厂镇、宝坻区城关镇、宁河县芦台镇、蓟县别山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有:和平区审计局、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河东区市政园林局排水管理所、河北区福音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中学、红桥区文化馆、塘沽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汉沽区第一中学、大港区人民检察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静海县教育局、宁河县建设管理委员会、蓟县地方税务局、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电力公司(本部)、天津市公路管理局、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体育工作大队女子排球队、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东丽区大毕庄农村信用社、和平区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天津人民艺术剧院、天津市审计局、天津市引滦工程尔王庄管理处、天津市燃气集团第一销售分公司、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丽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