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最低价投标中标有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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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2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福州10月27日电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福建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以约束“最低价中标”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颇。 新《规定》明确了五项内容: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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