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工程最低价投标中标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2 石狮日报

  新华社福州10月27日电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福建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制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以约束“最低价中标”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颇。

  新《规定》明确了五项内容:一、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
暂行规定》,明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评标办法的范围;二、规范招标工程预算造价编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使预算造价编准编实;三、明确指出,“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四、详细列出“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报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综合单价相比,低于15%”等十种情形,可以直接否决和累计否决。五、推行电子评标和清标,为评标专家创造条件进行实质性评审,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