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乌市:忘带准考证可先行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6:48 南京报业网

  【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29日电】10月29日、30日,乌鲁木齐自学考试开考。乌鲁木齐市自考办提出,不带准考证可以参加考试,但是考生亲人必须在本场考试结束之前把准考证送到,否则试卷按作废处理。

  另外,考试还放宽了对身份证的要求,未带身份证的,有相关证件(学生证、驾驶证等)也可。

  据乌鲁木齐市自考办介绍:此次考试一律使用第四代白色准考证,仍持蓝色准考证的考生,当天允许参加考试,但监考老师将把考生的旧准考证收回,考生参加完本场考试后,得到乌鲁木齐市自考办进行电子摄像后更换新的准考证。(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