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官执法须过考试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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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09 金羊网-新快报 | |||||||||||
考试不合格者可能被免去法律职务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通讯员刘韬)昨天上午,广州市两级检察院1688名检察人员参加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规划,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考试考核(见图陈昆仑/摄)。考试不合格者,有可能被免去法律职务。 据悉,这次考试考核,是今年中央政法委关于“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广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广州考场的主考黎海龙告诉记者,如果此次考试考核不合格或者在考试中严重作弊要补训补考,补训补考不合格者,通过法定程序免去法律职务,调离工作岗位。此外,对2003年以来凡承办案件出现过冤错案、发生涉案人员死亡等重大办案事故以及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有严重执法过错的在岗人员,要求其参加不少于15天的离岗培训。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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