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曝光”对付“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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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1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少被执行人不仅不履行债务,而且千方百计地逃避债务,对抗法律。为此,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曝光细则》,对不自觉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那些想赖债躲债的人,日子再也不好过了。《曝光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凡被执行人逾期6个月不能履行生效执行依据确定的义务,或未能在法院执行令规定的限期内履行法定义务,或虽已履行部分义务但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定执限期满前未能全面履行义务,且未能与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凡公开抗拒、阻挠人民法院执行,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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