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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任县级公安局长必须有基层所队工作经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8:45 云南日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记者从29日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公安部要求,凡提任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必须有基层所队的工作经历。

  公安部要求,今后新增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要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要全面落实基层所队的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的各项待遇保障制度,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
加强对基层民警的集中培训,大力加强基层民警的作风养成,切实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基层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据了解,公安部将明年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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