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部要求提任县级公安局长必须有基层工作经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9:25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田雨)记者从29日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获悉,公安部要求,凡提任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必须有基层所队的工作经历。

  公安部要求,今后新增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要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要全面落实基层所队的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的各项待遇保障制度,改善民警的工作、生活条件,
加强对基层民警的集中培训,大力加强基层民警的作风养成,切实解决基层所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基层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据了解,公安部将明年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年”。

  明年起招录新警察需过“心理关”

  想当警察需要先过“心理关”。公安部决定,2006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招警中逐步推行心理素质测评工作。

  记者从29日结束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为保护民警心理健康,公安部成立全国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及服务中心,加强民警心理健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心理咨询、日常保健和问题矫治方面的主阵地作用;组建心理健康工作专家组,深入基层面对面地为民警服务。

  公安部要求,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要建立民警健康服务中心,组建专兼职结合的心理健康辅导员队伍,并将心理训练纳入民警日常教育训练工作。

  此外,公安部还将建设民警心理训练实验室和实验点,并制定民警心理选拔测评标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