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依法打造红色旅游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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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10:48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唐晓芳 李青 江西省永新县在开发当地红色旅游资源的同时,联同当地工商、公安、司法局、县综治办在景区内推行治安预赔制度,依法打造红色旅游产业并初见成效。 据出席10月28日在南昌举办的首届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的江西省永新县有关负责人介绍,自从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单位公布《全国红色旅
在红色旅游期间,永新县无一例治安案件发生,实现了“零投诉”、“零事故”、“零发案”、“零火警”,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的“2005中国(江西)红色旅游博览会”是迄今中国举办的第一次全国性红色旅游博览会,中国各地的旅游部门及123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参加了此次盛会。 (责任编辑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