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定:非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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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09:48 武汉晚报 | |||||||||
(记者 符樱)记者获悉,我市拟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再审批,而是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凡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05年本)》内的项目,如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3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等,企业只需向政府提交项目
据透露,投资体制改革后,我市80%的企业投资项目将直接实行备案制,约20%的项目实行核准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