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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定:非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审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09:48 武汉晚报

  (记者 符樱)记者获悉,我市拟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再审批,而是分别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凡属《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05年本)》内的项目,如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3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等,企业只需向政府提交项目
申请报告,不需再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开工竣工报告等程序。对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实行备案制。

  据透露,投资体制改革后,我市80%的企业投资项目将直接实行备案制,约20%的项目实行核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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