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议零售价”水分好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0: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天中午,金先生在铜陵北路一家大超市里看中了一条休闲裤,价格是39.90元,但回家一看,竟然裤子的标签上标有“建议零售价265元”的字样,看得金先生倒吸一口冷气:要是当初谁以这个价买了,真是比窦娥还冤。可是,许多人都有过亲身经历,在合肥各大商场,售衣基本都按这种“建议零售价”,顶多只打个“9折优惠”。消费者其“冤”可想而知。

  无独有偶。前不久,喜欢运动的张女士在安徽大市场一家体育用品店看上了一套运动服,“建议零售价”为238元,抱着试试砍价的念头,不想最终只花了108元就买了回来。

  “建议零售价只是个样子”

  在省城一政府部门上班的黄先生在某商场买饮水机,建议零售价280元,但他硬还了20元的价。“现在买什么都要学会还价,不然肯定吃亏。”与商场打交道多年的黄先生深信:建议零售价只是个样子,大部分挂的都是虚价。据一业内人士称,标注“建议零售价”的本意是:这种商品一般都是厂家新推出的商品,标出来仅供商家进货、消费者购物时参考,应与商品的市场零售价大体相当。但目前的市场状况早已违背了它的本意。

  莫让“建议价”欺骗老实人

  建议零售价在市场上频频搅起风波,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12348律师表示,建议零售价只是一种提议,不是商品的真实价格,目前没有具体法律对此作出硬性规定。合肥市物价局政策法规处的潘处长说,建议零售价不是国家法定的价格,它是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制定的,是市场调节价,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经营方式或促销手段,法律没有对其限制,价格法也调整不到。合肥市鼓楼商厦男装部负责人认为,厂家应该珍惜其品牌美誉度,不能乱用“建议零售价”,用多了,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到头来也会砸了自己的牌子。

  但金先生认为,尽管目前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找不到规范调整“建议零售价”的依据,但名实不符的“建议零售价”确实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甚至带来市场混乱。有关部门理应进行整顿、规范,不能让建议零售价一再“欺负”消费者。

  (袁礼存 记者 占金兵)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