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创建 梅开二度 合肥蝉联全国创建文明先进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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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我市从1995年开展大规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迄今已十年,1999年荣获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日前,我市与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再次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2002年,经党中央批准,中央文明委决定在全国开展评选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03年底下发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政务环境廉洁高效、法制环境公平公
先后召开三次大会,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大力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把文明城市119项指标分解到全市68个责任单位,上下联动,条块协作,同创共建,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始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着力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加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实施小街巷改造会战,大力拆除违法建设;建设与改造并举,集中整治脏破建筑、创建薄弱地域、城市出入口、农贸市场、户外广告和旱厕,塑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形象,努力提高城市品位和群众的生活质量;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协调解决事关城市形象和群众利益的重难点问题,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三次模拟检查,摸清盘透家底,有步骤地推进争创进程;充分发挥市民群众争创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对争创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今年5月、8月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采取暗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市争创工作进行全面测评考核,在全国申报的116个城市中我市跨入了33个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城市行列,为我市文明创建工作与时俱进展示了光明前景,为“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勇当先锋”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祖兵 方贤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