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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销售要专用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5: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常州市近日正式启用电动车销售专用发票。此次使用的电动车销售专用普通发票为三联、千元版普通发票,并分工业销售发票和商业销售发票两种。除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具发票外,开票企业必须按照“一车一票”要求,逐车开具,不得“一票多车”。其中工业企业通过门市部或其他形式直接对消费者销售电动自行车,必须开具工业销售发票;商业企业在销售电动自行车给消费者时,必须开具商业销售发票。电动车专用发票除了具有作为商家销售、纳税的原始票据功能外,同时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首要依据。(战斗肖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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