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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垫脚小偷踩着“跳板”频上楼 违建房将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57 东北新闻网

  违建垫脚小偷踩着“跳板”频上楼

  警察社区来回跑 房主目前没找到

  执法人员表示了解情况后将进行拆除

  今报讯(记者尹有为)深夜,小偷踩着居民楼下的违建房攀上了四楼的阳台……第二天如法炮制……

  惊!违建房给贼当跳板

  今年80岁的肖老伯,家住东陵区文萃路151-2号楼四楼,在他家楼下有一处十余平方米的违建房。这间由水泥和木板构筑的违建房与楼周围的院墙相连,从违建房的房顶很容易攀上二楼阳台的护栏。

  10月24日早上5点,肖老伯起床准备晨练时,突然发现自家阳台窗户大开,衣服、证件等撒在地板上。“进小偷了!”马上报警。

  怒!小偷翌日再走“旧路”

  “虽然只丢了一百多块钱,我们老两口还是很担心,就把儿子、女儿叫来一起住。哪想到第二天半夜,贼又上门了。”肖老伯回忆说,10月25日凌晨2时,女儿突然惊醒,她听见阳台上有“嘶嘶”的声音,喝了一声:“谁?”就听见阳台上一阵响动。

  全家人闻声赶到阳台时,发现紧闭的阳台窗户又被打开,却不见小偷踪影。当警察赶到时,在肖家的阳台,二楼、三楼护栏上都发现了小偷的足迹,仍是踩着一楼的违建房上来的。

  难!违建房主还没找到

  “我们接到投诉,立即联系房主,但违建房旁边的住宅被出租,社区找不到房主。”据天河社区李书记讲,这个违建房已经存在两年之久,平时被一楼的住户作为放杂物的仓库。以前在全市大规模拆违时,违建房上曾经写过“拆”字,但不知为啥到现在还没拆。

  对于居民失窃问题,李书记表示,已经要求二楼、三楼的住户将原来的方形护栏更换成斜式护栏。

  “违建房主在失窃案中存在一定过错。”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汤玲玲律师介绍说,私搭乱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无论其行为是否影响他人安全居住,都应该被拆除。

  帮办有结果 违建房近日拆除

  昨天下午,记者与东陵区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立即与负责执法工作的赵队长沟通。经过了解,文萃路151-2号楼属于南塔勤务区,赵队长通知相关执法人员到该地区了解情况,并将在近日对违建房进行拆除。 (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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