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手铐 居然网上公开卖(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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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5:00 海峡都市报 | |||||||||||
网上出售的警用手铐 本报讯“网上有人公开出售警用手铐、警棍等!”昨日,市民叶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称,在泉州网上交易平台的网站上,有人公开出售警用设备。
[记者调查] “要买多少,都给你!” 记者按照叶先生说的网址,登录到泉州网上交易平台(网址:bbs.eoof.net),发现这是一个论坛,在“大众交易区”里,记者发现一条“[推荐]警用装备:警用手铐,警棍等!!”的帖子,点击进入,就是对手铐的介绍(如图)。 帖子是一名叫青蜂侠的网友发的,帖子上介绍:“品名:警用手铐(A款);材质:钢,重量:约400克/付;直径:5.5cm;产地:国内。本品采用先进工艺和优质材料精制而成,具有重量轻,坚固耐用,造型美观,操作灵活,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优点,是装备警察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上选佳品。2只钥匙。”另外后面还有个注意:“个人购买需要证件和相关证明!单位购买具体面谈。” 在后面的跟帖上,有网友质疑,认为这种东西不能公开拿出来卖,但青蜂侠的回复是:“可以公开卖啊。只要你提供相应手续,要多少都给你。”还说,需要的话,尽快电话联系,符合条件的马上就可以购买,后面还附了电话。 “只要不拿出去 就不违法” 记者按照网上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位先生,记者佯称要买手铐来收藏。 “喂,你好,我在网上看到帖子,说你这边有卖警用手铐?” “是的。” “如果我想买,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 “是你个人要买的吗?如果是个人要买一般不需要什么条件,只需要过来见面一下基本上就可以买。” “网上不是说需要证件和相关证明吗?” “如果你能有派出所的相关证明的话,当然最好了,没有也没关系,一般都不用,见面看一下就可以。” “我开不到派出所的证明也可以吗?” “可以啦,过来见一下一般都可以。” “到什么地方见面啊?” “北门街224号,网上有的。” “我是要用来收藏的,这样会不会违法啊?” “不会,只要你不拿出去就不会违法。” “你们这样卖会不会违法啊?” “违法?不会,现在网上有很多地方都有卖。” 对方一再要求记者和他见面,他还告诉记者,如果要买,必须事先打电话,他不一定有在。 [部门声音] 个人不能出售 和购买手铐 就此,记者采访了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王振生大队长,他说,手铐属于警用器械,属非流通物品,是明令禁止买卖的,出售手铐的单位须经省一级的公安机关批准。个人不能购买和使用手铐,即使是保安也是如此。 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吴金生副局长告诉记者:根据公安部关于警械的佩带使用规定,手铐是公安机关执法时使用的刑具,即使是公安机关人员使用也有严格的规定。个人不能佩带和使用,也不能购买警用手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