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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防禽流感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2 温州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昨天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同时提醒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

  全球118人感染禽流感

  公告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自2003年12月至今,韩国、越南、日本、泰国、
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中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土耳其、罗马尼亚等15个国家先后暴发禽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越南、泰国、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出现人禽流感疫情。截至10月20日,全球共有118人感染禽流感,其中61人死亡(病死率51.7%)。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等工作,对申报或现场查验发现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对可疑病例要发放《就诊方便卡》,各级医疗机构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患者应给予优先诊疗。

  出现流感症状要及时就诊

  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出入境人员提供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增强出入境人员的防病意识。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禽流感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并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有关部门提醒,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若确需前往,应了解和掌握禽流感的预防方法,采取适当防护措施:要避免接触禽流感患者、染病家禽及其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食用生的或未经煮熟的禽类;在疫情暴发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勤洗手;对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发现有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诊。(本报记者张伟涛报道)

  北京流感监测将一天一报

  本报讯 (记者张迪) 随着冬季流感高发季节的来临,北京市卫生局对全市38家设有流感检测点的医院提出要求,准备将现在一周一报告的监测结果改为一天一报告,以便及时掌握流感的动态,马上采取相应措施。

  尽管北京已进入深秋,但目前流感或是普通伤风感冒的病人,在各家医院并没见多。此外,2005年冬季的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已全面展开,市卫生部门在全市设立了400余个接种点为市民接种,据统计,已有约50万北京市民接种了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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