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剧《朝阳沟》著作权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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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3:17 新京报 | |||||||||
盲艺人鲁本修之女要求被告王基笑赔偿8万元 据新华社郑州11月4日电(刘岩 安士勇)“亲家母你坐下,咱们说说知心话。”这是著名豫剧《朝阳沟》里的经典唱段,包括这一段在内的《朝阳沟》6个唱段在传唱了几十年后却惹上了官司。为争取唱段的著作权,河南省豫剧三团乐队成员、盲艺人鲁本修(已逝)之女鲁敬把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王基笑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鲁本修的署
日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被告方称,《朝阳沟》的音乐设计人是王基笑、姜宏轩(已去世)、梁思晖,这是历史的定论。有关《朝阳沟》各个时期的演出说明书及相关原始档案均未有鲁本修参与音乐设计的记载。 原告说,在鲁本修去世后,著名老艺术家高洁、王基笑等都写了一些悼念性文章,提到鲁在很多戏剧的创作中有不可磨灭的功劳;编纂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的《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河南卷》提出《朝阳沟》是集体创作;《豫剧艺术总汇》说,鲁本修与人合作创作了《朝阳沟》等戏剧。 被告认为,朋友写的悼念性文章并不是认定著作权归属的法定标准;《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河南卷》和《豫剧艺术总汇》把梁思晖的名字去掉,而加入鲁本修的名字,这是整理者的严重错误。 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