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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袭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2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通讯员刘宏伟实习生蔡泉)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于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支持公安、检察干警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惩处侵害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的行为。

  针对近年来全国各地报复袭击和围攻殴打公安、检察干警,妨碍公安、检察干警依法执行职务事件屡有发生(仅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了15起较为恶劣的袭警案件),《通知
》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安、检察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和使用警械武器及时制止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公安、检察干警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伤亡事件的发生。同时大力加强相关执法执勤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执勤程序,严格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依法加强对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活动的监督,切实改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防止因违反规定程序或者滥用执法权力等而引发报复袭击、围攻殴打和妨碍执行职务的事件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报复袭击、围攻殴打公安、检察干警,妨碍公安、检察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要及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切实保护公安、检察干警依法执行职务。对于报复杀害、伤害公安、检察干警的,分别依法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公安、检察干警,意图使其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公安、检察干警,情节严重的,依法以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检察干警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以及故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实施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知》还就建立健全保护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的工作制度,共同做好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明年6月底前,各级公安机关都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保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加强安全防护,提供组织保障,建立起公安、检察干警受伤紧急救护机制,开辟救治“绿色通道”,并落实专门的医疗经费。据了解,针对我市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省市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纷纷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必须依法坚决打击暴力袭警的犯罪行为。西安市公安局为此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态度鲜明地表明了将依法严惩袭警行为。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通知的下发,将加快我市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相关措施的启动与落实,进一步确保我市民警依法行使职权和执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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