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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坠楼身亡家属状告公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4:00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老人在公寓坠楼身亡,家属把公寓告上了法庭,要求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昨天,鹿城区法院西郊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但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今年7月5日下午,一位86岁的尤姓老人从鹿城区满堂红老人公寓三楼坠落,当场死亡。老人家属认为该老人公寓收取了费用,却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将公寓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被告认为原告父亲交纳的只是每月150元的三级护理费用(指公寓方提供打扫
、卫生、电费等方面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公寓方仅提供三级护理范围之内的服务项目,公寓方不可能时刻看管老人,也不具有法定的监管义务。而且,老人坠楼并非公寓栏杆质量问题造成,因此不能把责任推给公寓。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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