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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英语”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7:06 北京晚报

  本报讯12岁的少年小刚(化名)因在李阳疯狂英语培训中心组织的集训营中意外受伤,现其家属已将该培训中心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赔偿1.7万余元,并要求退还全部学费。

  小刚的父母在起诉书中称,2005年8月,小刚参加了疯狂英语举办的为期10天的英语强化集训营,并签订《李阳疯狂英语封闭强化集训营学员入营协议》,交纳学费2880元。后来小刚在集训营提供的宿舍浴池内洗澡时摔伤。经医院诊治,小刚左眼眉、左上唇内外侧共
缝合七针。主治医生诊断结论为“伤口污染严重,可能愈合较差,并终生留有疤痕影响美观”。事发后,他们多次就此事联系培训中心要求协商处理,但一直被搪塞、拖延至今,因此只能诉之法院。张蕾 陈新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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