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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二类食品 您别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1:44 新文化报

  保姆供不应求 本报记者 阚旋 摄

  本报讯(记者 杨益) 昨日上午,省及长春市大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聚集在长春市人民广场周围,开展了大规模的《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据了解,年底我省要严查食品卫生,十二种食品禁止销售。

  据吉林省卫生监督所周所长介绍,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大对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审查力度,以下十二种食品禁止生产: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制品;容器包装污秽不清、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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