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个设区市商务局获准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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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4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徐力林记者李巍)日前,国家商务部下达通知,委托河北、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等五省的59家地级市商务主管部门作为第二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我省11个设区市的商务局全部被列入。 去年7月,我国取消了对所有外贸经营主体外贸经营权的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制。实施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一年来,我省共有1900多家企业申请办理备案登记,外贸经营主体得
为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省商务厅在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中,主动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将办理时限由国家规定的5个工作日减少到3个工作日,符合标准的当天办理。同时,积极向国家商务部反映企业办理备案不方便的问题,争取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向设区市的商务局下放。此次全省11个设区市的商务局全部获准列入国家商务部第二批委托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为我省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的企业提供了方便,减少了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