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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铐吊离地 警棍敲脚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5:21 海峡都市报

  N据《海南日报》

  本报讯海口长堤边防派出所两民警用手铐将犯罪嫌疑人反扣吊离地面,再用警棍长时间敲打其脚背,致使梁某在不堪折磨中死去。4日上午,海口市检察机关通报了这起刑讯逼供案,要求各司法侦查办案人员引以为戒。

  2004年12月8日上午8时,长堤边防派出所抓获涉嫌诈骗人员梁某、吴某等人。根据副所长肖某安排,由该所民警刘焜、黄浩程负责讯问梁某。

  审讯从上午9时开始,因梁某拒绝交待作案事实,为逼取口供,刘焜、黄浩程两人商议用手铐吊扣梁某。之后两人互相配合,将报纸包住梁某双手腕部,接着再用手铐将其双手反扣,吊挂在办公室防盗网上。

  不仅如此,在此后的审问中,刘焜和黄浩程还用警棍长时间敲打梁某双小腿、足背等部位。梁某不堪折磨高声惨叫,但包括当时在场的派出所领导,没人出面制止。

  除刘焜、黄浩程外,派出所干事尤某等3人也先后来到审讯的办公室,见梁某抗拒交待,也参与对其进行体罚,或者用警棍敲击其小腿部,或者用脚踢其小腿部位。

  审讯至当晚9时,梁某突然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梁某系因创伤性休克与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在审讯梁某的同时,由干事裴某、文某等对另一涉嫌人员吴某进行讯问。为逼取口供,从上午9时许开始,裴某用手铐将吴某双手反扣,吊挂在办公室窗户防盗网上,仅让其双脚脚趾着地,直到当晚7时许,吴某才被打开手铐放下来。

  检察机关认为,刘焜、黄浩程执法犯法,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立案侦查并起诉后,现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刘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黄浩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另外,对于其他责任人,海口市检察院将建议主管单位作严肃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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