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课打手机 按教学事故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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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已到上课时间,却发现任课教师还不见踪影;上课时惊闻手机铃声响起,接听者竟是教师;学生兴冲冲跑去上课,却发现黑板上赫然写着“因故停课一次”……这类事情,如今在南开大学都被认定为教学事故。 南开大学日前在年度教学工作会议上出台了“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杜绝影响教学的现象出现,建立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氛围。
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介绍,南开大学把教师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无正当理由造成延误上课5分钟以内等,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把擅自调课、考试前泄露考题等,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把在教学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按照规定,教学事故责任人除了任课教师外,还有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而教学事故则除了课堂、考试纪律等,还包括了与教学相关的设施管理,像事先未通知停电致使不能上课、教室桌椅门窗等设备损坏后报修一周之内尚未修好等都被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