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校防控疫情 疫情突发可采取停课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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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1:4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昨天下发《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预防流感和禽流感等传染病的通知》以及《学校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理指引》,要求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疫情暴发,可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 通知要求,校内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没设医疗机构的学校则要指定专人作为疫情报告人。
在处理指引中,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流感样病例(发热,体温达到或高于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如一个中小学校一周内出现15例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将被视为“流感样病例暴发”。为防止疫情蔓延,各校须采取相关措施:发热体温高于38℃伴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劝其及时就医并回家休息,或安排其在单独宿舍区居住、不进入公共场所;热退48小时后,病患学生可恢复上课;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一旦暴发疫情,学校必要时可依法(经县区级政府批准)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