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交警支队向各县移交交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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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2:00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11月4日,拉萨市交警支队“移交7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布署会在拉萨市公安局举行。 至此,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拉萨市辖7县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各县属地的道路交管部门负责。拉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仁增洛桑说,移交工作将分批进行,道路交通事故重大(含重大)以下由各县交管部门负责处理,各县交管部门还将负责辖区内的日常交通秩序维护与管工。拉市交警支队只对各县交管工作进行督导。
此前,拉市市辖7县的道路交通警力资源达不要,加之警力资源缺乏,各县区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由拉萨市交警支队的两个大队分别负责。 近两年来,随着7县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变,道路交通能力得以改善,与此同时,拉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压力也在日益增加。为更加有效地搞好交管作,拉市交警支队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补充了交管队伍,并及时向各县区配备管人。仁增洛桑说:“目前各县区已具备管理辖区道路交通的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相关的移交工作正合时宜。”(责编:雷鸣) |